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在單位食堂就餐時發生口角,孫某手持鋼勺猛打同事張某二胎的頭部致其受傷。記者昨天獲悉,順義法院一審判決孫某賠償張某4925元。
  張某訴稱,2013年8月6日中午12時許,他在單位食堂就餐時因發放包子與孫某產生口角,孫某手持盛湯鋼製勺猛打他,致其頭部出現2釐米傷口。當時食膠原蛋白堂就餐的職工們大喊:“流血啦,別打啦。”但孫某不聽勸仍打他,致他頭部太陽穴等處腫脹,後被醫院確診為頭皮挫裂傷、腦外傷綜合徵、頭皮血腫、多發軟組織損傷,且時而精神恍惚,感覺頭痛、噁心、心慌、嗜睡。他起訴要求孫某賠償醫療費、誤工費等共計9000元。
  孫某辯稱情趣用品,當時吃飯發包子,張某對他態度不好,有辱罵行為,他生氣才打人,雙方都有責任。
  法院認為,二人因瑣事發生口角,孫某手持網站優化金屬勺打傷張某,應承擔80%的主要民事賠償責任,張某自負20%的次要責任。依據張某提交的證據材料和相關法律規定,法院判決孫某賠償張某共計4925元。  (原標題:持鋼勺打破同事頭男子被判賠4925元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g02cgdzo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